西北政法大学的讲师褙也指出,因为作为理性的法律人可以知道诉讼的成本和收益,所以诉讼的权利维持并不一般。在他进行学术研究的10年间,连续4次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因为他的论文是先发表的,所以这些剽窃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因此,他选择的维护权利的方式主要是私人和解。补偿、道歉等。其中,抄袭者是硕士时的朋友(硕士生)和老师的朋友(博士生),抄袭者是一部分的少数,中间人可以把话带到他们身上,让他们认识错误。
他还可以在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后选择其他权利的方式,要求对剽窃者的公司进行索赔、检举和处理。或通过媒体、网络曝光。这些比诉讼好。他说,论文的抄袭被发现后,它包括抄袭者带来的名声上的负面影响以前在经济上的收益(包括在未发现剽窃之前得到的稿费。在论文获得的名声或其他收益中也包含)中表明是远大的。
年前的剽窃行为成为个人学术研究的污点,“相当于自己发行了《终身跟踪令》”。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杨帆律师表示,由于学位论文的特殊性,作者在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后,应该首先寻求其他途径的救助。如果得不到满意的成果,也可以考虑诉讼。
作者可以以剽窃者、著作权侵害论文的发表者、刊载者等为被告,要求法院中止侵权、排除影响、道歉。虽然抄袭学位论文的人不能付出太多的经济代价,但是他的名声和诚实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