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常见科研不端行为及其认定要点 1986年,美国NIH首次正式定义科研不端行为:在计划、实施或报告科学研究时发生的伪造、篡改和剽窃行为(fabrication,falsification, plagiarism)或严重背离科学共同体公认的其他行为。 定义中特别强调的伪造、篡改和剽窃行为,也被简称为FFP。 之后,许多国家科研机构和政府团体都对科研不端做出定义,这些概念大都认可FFP界定,也列举出其他一些严重背离科学共同体认可的行为,定义一般均以“其他严重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结尾,留给了判定科研不端的科学共同体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事实上,随着科研范式的不断演进,各种科研不端行为也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表现。
科研人员可能会因为科学态度不公正客观、不尊重同行学术贡献,或有门派歧视等原因而受到学术不端指控。 被指控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以及该行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是认定学术不端的要点。 12.隐匿利益冲突。
目前国际上对科研与出版中学术不端主要归为FFP,即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以及剽窃(plagiarism)等。 当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学术不端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将会更加丰富与系统。
学术界要想解决学术不端行为,要有充分的学术批 评空间,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学术批评气氛。 学术批评是学术领域 中用来开展学术商榷、学术指谬、学术反思和思想批判的一种促 进学术繁荣发展的学术活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