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结果的字数重叠率超过30%。学院和学科的结合检查报告书对学位论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不适合这次申请学位”的论文,学院可以取消该研究生这次申请学位的资格。评估结果是“修改后可以达到学位申请水平”的论文,学位申请者和指导者修改后,11月7日下午5点30分前从学院统一提交学校学位参加第二次检查。申请资格
、第二次检查结果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可以继续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的审查和答辩。第二次检查结果显示,如果字数的重叠率还超过30%,学院在收到测定结果后7天内根据《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伪造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附件1),调查学位论文是否为假行被认定购买的,由他人代作、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伪造物被认定的情况下,制作《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的伪造行为处理许可书》(附件资料2),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的伪造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学位申请资格自决定办理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学位申请。四、放弃或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者必须尽快办理学籍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