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的学术规范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为不了解学术规范而产生的不端行为。 当然,除了学术规范的传授,教师自身在学术方面的严谨作风对学生有更好的示范作用。 [2] 63岁的祝国光博士至今还记得,当初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 心肌梗塞 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时,那种难以言状的兴奋之情。
学术造假、论文抄袭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在第7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 另外,剽窃他人作品的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鲜有采用刑事手段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 例如,同样是学术造假、骗取巨额研究经费的行为,韩国黄禹锡案中的当事人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而且受到了刑事制裁。 而我国“汉芯”造假案件的当事人仅受到了撤销行政职务、撤销相关荣誉、追回相应拨款和经费等处罚,并未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