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了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过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从事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请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监视,并根据《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湖大教字[2009]14号)在各学院做以下工作。业设计(论文)情况应及时更新,补充设计(论文)主题,主题应符合《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第三条要求。2.学院应根据专业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主题后,发表学生选择题。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题确定后,原则上不会变更。如需变更问题,学生在中间检查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名,经学院主管教育院长批准,教育秘书统一变更。
以后不接受主题的变更。3.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细则》(湖大教字[2009]43号)的文件执行。
教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要求学习学术规范,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他人成果抄袭,不抄袭。毕业设计(论文)经过论文验证,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参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重检管理办法(试行)》(教务书[2018]42号)进行处理。由于教师的指导不周,毕业设计(论文)中发生抄袭、抄袭等伪装问题时,学校会根据教育事故进行处理。
、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价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在成绩上被评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控制在10%左右。成绩上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比例可以控制在50%以下。“合格”和“不合格”的成绩比例一般不能在5%以下。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三部分构成。指导老师的评比成绩占30%,审查教师的评比成绩占20%,答辩队的评比成绩占50%。综合三部分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取得整数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保存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全部用电脑打印,封面和装订格式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制作规范)》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按照《湖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学院保存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的磁盘。五、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工作进展时间表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在2018年12月17日之前提出命题和审查问题。2.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中设定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主题。
教务秘书通过教务系统确认并向学生发表。各学院将在2019年1月4日前选定学生的主题,并分发任务书。各学院教务处将于2019年3月下旬进行中间检查。
2.学生向教务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关资料。各学院教务处将在2019年5月25日之前决定答辩日程。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安排。2.各学院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表”(附件1)电子文件和纸文件送到教务处登记到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教务处将于2019年5月25日至6月4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台帐》(附件2)向教务处提交电子文件和纸文件,并登记到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教务处2019年6月中旬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学生本人填写“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附件3),6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申请。2.学院根据学校评估申请名额(另行通知)确定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填写“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并在申请书和汇总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和评价等级。
3.学院将在6月5日前向教务处的实践教学科报告“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和“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的电子文件和纸文件。各学院教务处的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毕业设计(论文)模块可能首次配备,模块功能齐全。使用时如有问题,请立即向各学院反馈给教务处的实践教学科。然后,请在时间节点下及时推进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毕业设计(论文)的文件和表格。
毕业设计(论文)执行中如果工作进展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另外,学生及学院向教务所寄送的资料请各学院自行克制。提交的资料不会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