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置条件
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
(2)所需材料
入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