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在个人的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提前毕业申请,并将书面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完成后方取得提前毕业资格。 后续一经发现提交材料真实性存疑者,无论处于毕业任何阶段学校均将取消提前毕业资格并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凡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办理审查手续,不得安排论文评阅和答辩。 审查完成后,需及时将合格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截止时间:3月15日前完成答辩资格申请和审核。 凡逾期的不予受理,自动推延至下一批次。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研究生秘书审核预答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