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被认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事项,她主张自己只是“刊登了简单易懂的图像”、“单纯的失误”,因此是“无心之失”。 “篡改、捏造的指责,恕我无法服从”,明显可见其向理研提出不服申诉的意向。 我收到了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书(于3月31日),心中满是吃惊及愤怒。 特别是关于被判定学术不端的2项内容,尽管它们是在理化学研究所的规章中规定的“学术不端”的对象之外的“无心之失”,也还是被指责为了篡改、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