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赵延东对记者说,“这一结果有力地说明,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会败坏学术风气,还会对新一代研究者产生一种极恶劣的‘示范’效应。 那些在充斥着这种不良风气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学子们,很容易受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引导,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
启动第三方的秘密调查,对经调查属实的作者应通报作者的工作单位及其上级部门,责成发表存在学术不端论文的期刊按照国际惯例登载撤销该文的声明。 对于刊物自身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则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厉监督,接受来自读者及研究参与者的实名举报。
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 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 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