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学术不端,看我们怎么去定义了。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其实简单来说,学术不端就是剽窃抄袭别人的作品,占位己有;亦或者同一篇文章,先前发表了中文,随手翻译成英文,又想去发SCI等 首先是学术造假,包括两方面。
学术失德就比较麻烦,他本身实际上并不违背法律或者其他有强制执行力的社会契约,只能以道德的方式予以惩戒。. 典型的学术失信的例子有:韩春雨,小保方晴子,翟天临等,学术失信一旦大锤砸下来基本也就凉凉了,但是韩春雨貌似还没凉。. 但是我们需要明白一件事,学术失信是很难判定的,因为涉及到是否有主观性的问题。. 比如说某人数据疑似造假,但是也可能是他本人水平太菜数据处理有问题,这就让学术失信判定很成问题。. 同样,学术失信和错误结果之间也是需要理清的。.
在赵延东的调查中,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发现,那就是,“39%的博士生认为学术不端‘值得同情’,23%的人表示‘可以原谅”’。 “博士生对周围学术不端行为的感知和认识是影响他们对学术不端态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博士生越是感觉周边环境中学术不端行为比较普遍,就越可能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同情和原谅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