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建立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是前提,也是较为容易实现的目标。 但教学科研人员、学术共同体乃至社会各界真正建立起对学术道德的信仰,才是问题的根本。 学术研究的底线是学术道德,学术研究的红线是法律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鲜有采用刑事手段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 例如,同样是学术造假、骗取巨额研究经费的行为,韩国黄禹锡案中的当事人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而且受到了刑事制裁。 而我国“汉芯”造假案件的当事人仅受到了撤销行政职务、撤销相关荣誉、追回相应拨款和经费等处罚,并未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20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文界定》行业标准(CY/T 174-2019),规定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该标准对论文作者的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和界定,对审稿专家和编辑者的违背学术道德、干扰评审程序、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保密规定、盗用稿件内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分类。.
为何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会屡禁不止呢? 01 与利益、“帽子”挂钩,是学术不端的主要诱因 蔡元培曾指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 ” 大学学术研究的目的,本应该是创新学术成果,服务人才培养,推动文明进步。